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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该由谁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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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劳动合同该由谁持有?
李修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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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2-14
2008-02-15 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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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该由谁持有?
《劳动合同法》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值得一提的是,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将所签署的两份劳动合同全部收回用人单位保存,甚至只签订一份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用法律的形式明确了劳动合同文本应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所、武汉大学法律硕士,李修蛟律师
擅长公司常年法律顾问、股份制改组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IPO)、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企业重组、合并、收购、不良资产清理处置、股权分置改革、融资、信贷、保险、担保等金融证券方面的法律业务
电话:13719073458、QQ:69854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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