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必须具备什么条款?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款: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劳动合同期限;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劳动报酬;
社会保险;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所、武汉大学法律硕士,李修蛟律师
擅长公司常年法律顾问、股份制改组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IPO)、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企业重组、合并、收购、不良资产清理处置、股权分置改革、融资、信贷、保险、担保等金融证券方面的法律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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