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12 条
工人违反工厂制定的规章制度,被工厂扣除
当月部分工资的,扣除工人当月工资的部分
并不得超过工人当月应发工资的百分之二
十。
16) 乙肝歧视──工厂不招用乙型肝炎
病毒携带者。
《就业促进法》第30 条
工厂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源携带者
为由拒绝錄用。 H) 其它不合理用工行为
? 工人之间严禁讨論工资情况:玖龍厂不允许工人互相讨論工资情况,视工人工资为「公司机密」,玖龍东莞厂《员工手册》写道:「不得向他人泄露自己的薪金额,不得互相询问、攀比,不得到工资员处询问其它员工的薪金额,不得通过不正当途径获知他人薪金额。除人事部工资员及有关审核员外,其余员工不得參与,不得以任何借口打探消息、破坏保密制度,否则予以除名。」工人遭剥夺了互相比较工资以确定是否同工同酬的机会。
? 歧视未婚女性:进厂不招未婚女工。受访工人指那是因为避免支付有薪产假。
? 宿舍收租3 元/平方米,一间房要120 至200 元,比工人外面租房贵兩倍。
? 玖龍的食堂每餐6 至7 元,比其它同区工厂食堂贵三倍。
? 玖龍有自己的发电厂,但仍收工人电费。
? 工人每天由生活区乘車到工厂上班,來回要候車要三小时,浪费大量时间。
? 工人出厂须给保安员搜随身对象,否则会被罚款。
6.2 「鸿兴印刷厂」的工作条件报告
工厂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镇怀德工业村鸿兴印刷城
工人人數:12000
A) 背景
2005 年SACOM 已经发表过这间为迪斯尼生产图书的印刷厂的报告,之后鸿兴厂的工伤情况大幅改善,可是今年SACOM 再次收到鸿兴厂工人的投诉,指鸿兴厂严重违反《勞动合同法》及《勞动法》。工人就鸿兴厂违反《勞动合同法》,已经发聯署信致鸿兴厂的主要客户迪斯尼(見附錄二)。
B) 威吓工人被降职或辞退,强迫签署3 年合同
鸿兴厂全厂有400 人以上連续工作超过10 年。鸿兴厂于2008 年1 月28 日单方面向全厂工作满10 年的员工提出签订3 年固定期限合同,年期从2008 年02月14 日到2010 年12 月31 日止。工人拒绝签署,并要求与工厂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可是根据《勞动合同法》10,工作連续十年的员工,员工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工厂必须与之订立。鸿兴厂做法,明显违法。
1 月30 日,彩印成品仓组长邹平镇因不肯签订固定期限合同,被实时降职处置,降为普通员工,而且不被安排加班。在没有加班费的情况下,由本來有近3000 元工资的邹平镇,跌至只有底薪1000 元左右,工资不足够养家。工厂实行以邹平镇的例子,给其它不肯签的员工作殺鸡儆猴的作用。受访工人指,于1 月31 日,在邹平镇案的威吓之下,管理层再威胁员工,說:「不交公司马上要把你们干掉!」、「如果不签,一脚踢你出厂门!」、「如果不签,当放弃合同論!」鸿兴厂以解雇來迫使工人签下固定期限合同。其它工人为免如邹平镇一样被降层,最后唯有被迫签下三年固定期限合同。
C) 胡亂解释合同法,有意误导工人
对不愿签固定期限合同的员工,工厂分成小批次叫他们到会议室。受访工人指管理层用误导的方式迫其就范,例如說:「给你们签三年期合同是一个观望期,不知道合同还有什么变化」、「签无固定期限和固定期限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有受访工人指厂方又曲解勞动合同法,如說:「要签兩个无固定期限才能签固定期限合同」、「工作年限是从勞动合同法实施后开始计算」。如果情况如是的话,那是以欺诈方式,使员工在误解法例的情况下签订合同。
D) 合同内容没有任何协商
鸿兴厂在2008 年1 月28 日发通知:要求所有的员工都只能签3 年固定期限合同,并按公司订的格式要求签订。合同的内容没有任何协商余地,只是厂方单方面填上员工待遇。根据《勞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勞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鸿兴厂的做法完全违反合同法。
E) 交养老保险费不足额
工厂的养老保险一直以深圳最低工资为基數缴付,但根据《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11,工厂应以工人实际工资为基數缴付。工厂在工人投诉之后,才补回之前几个月少缴付的差额。
6.3 德林国际:正润塑料五金玩具厂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黄田村岗背工业区
聯系电话: 0755-7778625
工人人數:1000 多
A) 合同法实施前,买断工龄
受访工人指因《勞动合同法》于2008 年1 月1 日实施,去年年底正润厂为了逃避与工作十年以上的老工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便于新法实施前要求中断所有工人工龄重新计算。这做法引起全厂工人强烈不满,于12 月12 至15 日連续三日出现由老员工带起罢工。结果正润厂只承諾为买断工龄作出一点赔偿:工作满5 年以上的工人全部买断工龄;一年工龄赔偿半个月工资。这明显是违法的。罢工后,老工人全部離职。
B) 依然「半年一签」
现在正润厂与工人签订的勞动合同期限都只是半年,即一直大量工厂沿用的「半年一签」。根据《勞动合同法》规定,工厂与工人签订兩次固定期限合同后,必须与工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让我们拭目以待,2008 年年底正润厂会否依法签订合同。
其实去年年底有不少工厂都如正润厂一样,以买断工人工龄以逃避之后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虽然有关当局已多次公开澄清工厂买断工龄的行为违法,政府是不会承应违法签订的合同,但仍有很多无良老板这样做。不少工人在被误导下,都签订新的买断工龄合同。
C) 一直严重违反《勞动法》
1) 工时超长
工人每天朝七时半工作至凌晨12 时,中间只有兩次用餐时间,合共兩个半小时。工人每天工作13 个半小时。
2) 计件工人没有加班费
2007 年10 月1 日后,正润厂才开始按勞动法支付计时工人的加班费,在此之前,计时工人没有任何加班费,严重违反勞动法加班费的规定12;而计件工人直至现在仍没有任何加班费。
3) 没有买工伤保险
受访工人指不是所有工人都获购工伤保险,只有有危险性的部门或岗位,工厂才会买工伤保险,如电工、啤机等部门的工人才有工伤保险。
6.4 富达制品厂
地址:固戍上围园新园工业区
主要:生产电视机,DVD,手机,充电器等外殻
工人人數:100 多
A) 工时超长
工人每月正班上26 天,每天9.5 小时,这时段以外算加班論。工厂只有注塑部是兩班工作,其它的是一班;上一班的,工人每天工作13.5 小时,即由早上8 时至晚上11 时,中间只有兩节用餐时间,共兩小时。如果赶货的话,会让一部分本來是上一班的工人上兩班,工作由早上8 时到晚上8 时,中间只能用一小时吃一餐饭。
B) 学徒时薪1.4 元
学徒底薪只有350 元,时薪只有(350 元/26 天/9.5 小时)1.4 元,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全厂工资最高的技工底薪亦只有1400 元(时薪1400 元/26天/9.5 小时)只有5.7 元,仅仅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C) 扣押工资兩个月
工人的月工资要到第三个月的约第25 日左右才发。举例說:4 月25 日才发2月份的工资。这是严重违法的拖欠工资行为。
D) 每一至兩个月一宗工伤
工厂经常需要使用天拿水和火花油等化学品,但工人指都是随处亂放,没有任何指引。使用化学品引致不少受访工人脱皮。此外,工厂经常发生工伤,最严重的是模具部的工人和啤塑料工人,常常给机器轧到。一般受轻伤的工人,只会到门诊包扎,拿消炎药吃,休息一个星期就要上班。这些情况,之前5 个月内就发生了3、4 次,其中一个要到西乡人民医院住院,医療期间的工资和住院期间的伙食津贴只是每日35 元,工资只发底新。
工厂从没有给工人进行过身体检查,每个月只发一至兩次一次性的手套,没有其它的勞保用品。
6.5 新生顺景制品厂
地址:深圳市龍岗区龍岗镇新生新聯工业区
生产:手袋
工人數目:400 多
A) 一直严重违反《勞动法》
工厂于1992 年设立。此厂工人每天平均工作13 小时,一年没有一天休假,以每月有30 天计,每月工作时间长达390 小时,严重超出法定工时上限13。此外,顺景厂一直以计件为由,拒付过工人加班费,工人每月平均只有1300 元至1700 元工资,远远低于按照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除此以外,此厂2007 年6 月之前的合同都只是按最低工资签,而非按实际工资签。
B) 工厂出阴招,迫工人辞职
无固定期限改签一年合同受访工人指:2007 年6 月份,工人开始要求工厂支付之前拖欠的加班工资。顺景厂超过一半工人工龄超过7、8 年,之前有部份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但2007 年6 月突然改签一份一年期限的合同,厂方认为可以藉此不承认之前的勞动关系,令工人不能追讨之前的加班费,而工人在受威胁辞退和欺骗的情况下,最后都签了。
顺景厂只补回2007 年5 月份的加班费,并没有明确回复之前拖欠的加班费如何处理。2006 年8 月份,顺景厂已经在惠洲大亚湾开设新厂,本來工人一直是自愿性过去的,但2007 年6 月份开始,厂方突然强迫工人一定要跟去新厂工作,并指明如不跟过去的话,没有任何赔偿,而且生产会慢慢转移过新厂,工人将会无工开。结果有150 位工人去了新厂工作。
2007 年6 月份开始,顺景厂改变计算工资方法,由计件改成计时,而且货源开始大幅减少,工人也因不够货造也很少加班,至10 月完全没有加班,每月只拿底薪750 元,较以前少了一半工资。而且于10 月份,顺景厂更将工厂食堂关掉,之前工厂是包工人食宿,现在工人要自己处理膳食,生活费又多了一大截。在工资不够生活的情况下,大量工人自行辞职,到11 月份就只剩60 多人留在顺景厂。其中有44 人,就顺景厂一直违反《勞动法》向龍岗勞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要求解除勞动关系,剩下的20 几人则仍在工厂。直到12 月份,20 几人还留在厂里的工人都获发经济补偿金,顺景厂正式关门,但是诉讼的44位工人却没有任何经济补偿金。
顺景厂是因为逃避工人追讨加班费,而突然强迫工人到新厂工作,并且以更
改计工资方式、减产、工人自费膳食等,令工人工资大减,迫使工人自己離职
,藉以逃避工人经济补偿金了。
六)结論
调查发现,五间港资企业被揭发有不同程度的违规和剥削行为。其中尤以「玖龍纸业」的情况最为惡劣。我们认为,去年年底「玖龍纸业」位于东莞和江苏省的兩间工厂都爆发大规模罢工的情况,实在是事出有因。其集团主席张茵自恃「女首富」和「全国政协委员」的身份,粗暴践踏中国法律尊严,是破坏「社会和谐」的元凶,名副其实的「港企之耻」。
张茵近期曾于媒体公开表示:「从发展角度來讲,一个国家如果没有贫富悬殊的话就不会富强起來」、「法律过于保护勞工的话,企业就很难运作了」。这些說法完全是不负责任的。政府以法律调整勞资关系是现代文明社会的共識;农民工日以继夜的勞动成就了中国经济的腾飞和繁华也是人所共知的事实。基于户藉制度和城乡差别的约束,中国农民工不单未能分享社会发展成果,更长期遭拖欠工资、留守儿童、工伤职业病等问题困扰。我们认为,中央政府在这阶段订立《勞动合同法》平衡现时一面倒的勞资关系是恰当之举。张茵称「无固定期限合同」是「铁饭碗」是惡意抹黑。《勞动合同法》需要的是贯彻执行,而非撤销或暂缓。
为避免如「玖龍纸业」这類的剥削劣行继续出现,令香港资本蒙羞,香港政府和市民均有责任持续监督香港上市企业的全球境外投资,以确保港资企业遵守当地勞动或环保法规,并促使港资企业更积极地负起企业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