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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贵州瓮安县委书记和县长被免职

贵州瓮安县委书记和县长被免职

贵州省继续严肃追究瓮安“6·28”事件干部责任,贵州省委和黔南州委4日对瓮安县党政主要负责人作出调整决定,县委书记王勤、县长王海平被免职。

同时,贵州省委和黔南州委分别作出决定,任命龙长春为中共黔南州委委员、常委、中共瓮安县委委员、常委、书记,免去其中共铜仁地委委员职务,提请省人民政府免去其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副专员职务;谢晓东为中共瓮安县委委员、常委、副书记,提请瓮安县人大常委会任命其为县人民政府县长。

王勤被免去中共瓮安县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王海平被免去中共瓮安县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提请瓮安县人大常委会免去其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

此前,瓮安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公安局政委罗来平和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申贵荣已被免职,新任政委和局长已于4日就职。

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在日前召开的瓮安“6·28”事件阶段性处置情况汇报会上指出,瓮安“6·28”突发事件,直接导火索是女中学生的死因争议;但背后深层次原因是当地在矿产资源开发、移民安置、建筑拆迁等工作中,侵犯群众利益的事情屡有发生。而在处置这些矛盾纠纷和群体事件过程中,一些干部作风粗暴、工作方法简单,甚至随意动用警力。对此,瓮安县委、县政府、县公安局和有关部门的领导干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贵州省委决定严查在此次事件中严重失职渎职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责任,同时要求纪检监察部门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查究瓮安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6月28日下午至29日凌晨,贵州省瓮安县部分群众因对一名女学生死因鉴定结果不满,聚集到县政府和县公安局,引发大规模人群聚集围堵政府部门和少数不法分子打砸抢烧突发事件,县公安局、县委和县政府大楼等多间房屋被毁,数十台车辆被焚。(记者何云江 施雨岑)

(新华网 )
最后编辑admin 最后编辑于 2008-07-04 22: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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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贵州瓮安县委书记和县长被免职

中广网贵阳7月4日消息(记者孟海)7月3日,中共贵州省委邀请新闻媒体和瓮安事件的群众代表与省委常委一起开会商讨“6·28”事件的阶段性处置情况和下一步工作计划。期间,中共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批评瓮安县委书记王勤的情况汇报“自我批评少、解释情结过程多,分析原因少”。

会上,在瓮安县委书记王勤发言前,中共贵州省委副书记王富玉在分析事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时,明确指出,瓮县党委政府在长期的工作中,没有正确处理好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关系,没有正确处理好群众正当的利益诉求的问题。



然而王勤在随后的发言中,并没有象与会者的期待一样深刻分析当地党委政府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而是通篇叙述事件发生的过程和过程中他们所做出的“巨大努力”。王勤的汇报一结束,中共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就进行了批评,认为“自我批评少、解释情结过程多,分析原因少”。王勤的发言也遭到了部分媒体记者的批评,认为“他的发言就象任何一次例行会议的发言一样,没有新意,认识问题不诚恳,完全是在为自己开脱”。来源:中国广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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